律师会见在押的当事人,是刑事辩护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会见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律师对案件的判断。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与配合,最终会对辩护的效果产生重要的影响。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法律常识。
昌平区看守所刑事律师:
刑事律师会见中要注意的事项:
1、绝不能带“非律师”一同会见,绝不能带家属参与会见
2、绝不能给当事人使用律师的手机和其他通讯工具
3、绝不能给当事人传递香烟等无关物品
4、绝不能用各种方式与当事人串供、毁灭、伪造、转移证据
5、绝不能泄露案卷材料及其他依法不应公开的信息
6、绝不能“教”当事人怎么说,要注意交流说话方式
7、绝不能盲目预测案情,绝不能虚假承诺
8、绝不能片面分析案情
9、绝不能“硬杠”看守部门
10、不能为当事人传递任何案件线索,包括检举揭发犯罪的立功线索
11、防止泄露案卷材料及其他依法不应公开的信息
12、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但预测案件前景时要慎重
13、不宜直接询问当事人有没有实施所指控的犯罪行为
律师会见能带什么?
会见期间禁止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任何财物及携带任何物品出所。
如果家属有带信的不能直接交给当事人,可以读给当事人听,信件内容不能涉及与案件有关的话。
不能为当事人与其亲友传递任何关于密码、暗语信息等有可能妨碍侦查审判的行为。
法律规定律师会见只需要“三证”
① 律师执业证
② 律师事务所证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③ 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附上委托人与在押人员的关系证明以及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④ 律师本人身份证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合法会见凭证。
昌平区看守所刑事律师:
为了依法办事,为了避免法律风险,为了维护当事人和律师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律师会见当事人问题上,
可能会遇到很多的法律风险与禁忌,这一点,辩护律师应有清醒的认识和心理准备。在这个过程中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谨慎的态度,不能放松警惕。